信息时报讯 (记者 廖喜张) 4月29日至3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八次会议。全体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桂芳主持。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多项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任命杨杰锋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李光成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桂芳向杨杰锋、李光成颁发了任命书。
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了: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
《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
听取了:
《关于部分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听取和审议了:
市政府《关于深化村改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议案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4年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举借和偿还计划的决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和实施刑事审判的若干规定》
人事变动:
罗勇、贺丹青请辞省人大代表获批;
任命杨杰锋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李光成为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谢辉程为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广州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科雄为广州海事法院海事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广州海事法院海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常维平为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副庭长。
市本级292亿举债计划获批
按照计划,市本级今年计划再举债292.06亿元,预计到年底,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496.91亿元。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案,预计2014年市本级综合财力为1520亿元。据此计算,到今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率和偿债率分别为98.48%和19.59%,逼近风险警戒线(分别为100%和20%)。
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民政府应坚持增收节支与还债建设并重,逐步减少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规模,逐步降低债务率和偿债率,严控二、三类债务风险。
未经许可不得限制代表人身自由
经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新版《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保障代表执行职务的若干规定》和《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和实施刑事审判的若干规定》中都规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非经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得对代表实施逮捕或者刑事审判,也不得对代表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机关应每年自查预防职务犯罪
条例中强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重点关注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岗位的工作人员。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的经费保障,则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每年进行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查,评估本机关或者本单位的职务犯罪风险,排查职务犯罪风险节点。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受理或者移送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处理。对于实名举报的,受理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在45日内将举报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体请辞原因未披露
罗勇现担任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镇长。在担任人大代表期间,他曾强烈呼吁,广东应出台覆盖全行业的企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从制度上杜绝恶意欠薪,受到广泛关注。而贺丹青则是来自企业的代表,在担任代表期间,他曾向人大提交议案,以广州为中心打造珠三角金融圈,提高全省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水平。
(原标题:未经人大许可,不得限制代表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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